燕赵警事:0311-8365511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时间:2020-07-30 09:02:56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
导读:《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路亚楠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