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行为作为审判作风建设的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规范庭审活动,不断加强庭审纪律,法院审务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从细节入手,大力营造公正、严肃、文明的庭审氛围。
规范行为举止。领导以身作则,在庭审中带头按规定着法官服,佩戴法徽,严格按规定使用法槌,做到言谈举止庄重严肃,文明得体;各审判人员严格遵守法庭规则,准时出席庭审,严禁缺席、迟到、早退、随意离开审判席和酒后参加庭审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严肃开庭纪律。开庭时,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提前到庭,庭审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无故退庭。庭审时要坐姿端正,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严禁接打电话、严禁阅读与庭审无关的书籍、严禁吸烟等。
使用文明语言。庭审中,审判人员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耐心听取他们发表意见;规范、准确、文明地使用审判用语,不与诉讼中的任何一方有亲近表示,禁止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开展庭审评比。积极开展审判观摩庭比赛,制定相关评分标准,将庭审标准分为庭前准备、审理程序、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庭审礼仪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业务庭推荐的审判员的开庭庭审活动进行亮分评比,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接受内外监督。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员监督。将法院庭审规范真正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有效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改进和庭审活动的规范。(通讯员 张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