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外卖和路边摊,很多人是又爱又恨,爱其方便、美味,恨其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12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从其中的一般规定到专门针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的生产、经营规定来看,《办法》对促进食品安全的积极意义不小,但只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普法工作,认真监督管理,多方合力,才能让善法结出善果。
在笔者所住的小区,无论刮风下雨,都会看到穿黄色外套的外卖小哥,手里捧着香气扑鼻的饭菜,穿梭在楼道和电梯之间。但仔细看他们的食品外包装,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方便纸盒,产品信息一片空白,生产厂家、日期、配料、保存期限等等全都没有,这样的饭菜,送到订餐人的家里,是不是还能放心吃呢?今年“3·15”,央视曝光网络订餐平台“饿了吗”种种食品生产经营乱象令人触目惊心,在烧烤摊上吃点烤肉串就中毒的新闻也层出不穷。
我们常说“食品安全无小事”,但在一些订餐平台和不良商家那里,这句话却成了“不出事就没事”,结果不仅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还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不良商家生产、销售的饭菜质量低劣、安全没有保证,首先是从控制成本上作出的考虑,也跟订餐平台准入门槛低有关;其次是企图钻空子,别人做了都没事,我为什么不能做,就是这种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让一些商家一犯再犯。这股极坏的风气像疫病一样,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断扩散,危害甚大。
要遏制此种趋向,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都是题中之义。此次,《办法》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构建一套规范小作坊和摊贩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打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公开渠道,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善法要结出善果,关键还是在于认真落实,严格执法。另外,老百姓也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在“让我吃得安全”的同时也应想到“我要吃得安全”,遇到劣质、名不副实的食品要勇于举报,不给违法商家提供生存的土壤。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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