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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快速处置一起辱警案件

时间:2019-06-11 15:56:47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郭婧
导读:河北警察网讯( 郭婧)2019年5月19日上午,违法人冯某攀多次拨打邯郸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称有人死了、自己被打了,在拨打报警电话过程中多次使用污秽言语辱骂接警人员。接警员多次耐心劝说,提醒其文明讲话,该男子丝毫不理会,而且变本加厉,连续拨打110进行骚扰、辱骂,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严重扰乱正常接处警工作。随后,在派出所民警冯继佳等人到冯某攀家中对其了解情况时,冯赛攀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侮辱和阻挠民警对其依法传唤。

 

河北警察网讯( 郭婧)2019年5月19日上午,违法人冯某攀多次拨打邯郸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称有人死了、自己被打了,在拨打报警电话过程中多次使用污秽言语辱骂接警人员。接警员多次耐心劝说,提醒其文明讲话,该男子丝毫不理会,而且变本加厉,连续拨打110进行骚扰、辱骂,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严重扰乱正常接处警工作。随后,在派出所民警冯继佳等人到冯某攀家中对其了解情况时,冯某攀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侮辱和阻挠民警对其依法传唤。
此案发生后,邯郸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督察大队立即向分局党委汇报,分局党委高度重视,马光局长对南沿村派出所、督察大队、法制室等分局维尊委员会成员单位作出口头指令,对该案违法人员从快、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好民警执法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经督察大队和分局法制室、南沿村派出所共同办理,违法人冯某攀对自己工作上不顺利,心情烦闷,便使用手机多次拨打110谎称发生命案、打架,并辱骂接警员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冯赛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冯赛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现决定对冯赛攀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编审:王文海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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