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对生猪进行检验就宰杀,且发现猪肉含有“瘦肉精”,但因贪图小利准许其出场销售。三原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上述线索,依法对这起“瘦肉精”案件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进行了重拳打击和查处,最终生猪贩子、屠宰场的检疫员、肉品品质检验员等均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消息传出,全县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院紧抓食品安全问题不放松,打响了一场‘餐桌保卫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改进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在2016年3月三原县“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给予高度评价。
其实,近三年来,打击和预防食品安全犯罪始终是三原县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以来,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8件17人,其中查办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3件6人。
三原县检察院从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和最高检有关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预防、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全面掌握该领域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认真研究该领域职务犯罪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
鉴于食品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部门较多,该院加强与当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商务、食安等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联系,与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重大事项专项预防机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针对“食品生产准入门槛低、食品标准颁布滞后、食品质量检查隐蔽性强”等问题,对职务犯罪风险点进行排查,逐一梳理行政执法难点和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环节,研究制定工作举措。该院还加强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研讨会、案例剖析会等形式,相互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强大合力。同时,注重自身工作合力,通过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工作联动机制。
三原县检察院还适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指导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制;建议执法部门阳光执法,公开各项管理流程,定期通报检查情况;要求落实举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属实的,做到收到一件,处理一件。通过警示展览、预防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揭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严重危害,明晰违法犯罪界限,进行法治警示教育。
三原县检察院查办“瘦肉精”系列案件背后渎职犯罪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检以及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向全国推介。日前,该院预防食品安全渎职犯罪的工作情况又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转发。该院反渎局先后被咸阳市检察院授予“服务大局促发展、强化监督保和谐优秀单位”称号,被三原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