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实习记者 苏杨)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2017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邯郸市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实施方案》规定,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全年(包括春节) 禁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中,市主城区是指“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尚代线(向北顺沿邯临路、开发区经七街、其泽路、001乡道经贾口村延伸至青兰高速),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南环路[向西延伸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东顺沿渚河、支漳河、中华南大街、平安路(含所穿行的左西村、南堡崔村、南堡中村、南堡李村、南堡前村全域)邯大公路、京广高铁、309 国道延伸至尚代线]所围合的范围”。禁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但是,还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2017 年以来,市警方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5 起,行政拘留79 人。2018 年春节是市主城区首次全面禁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市委、市政府规定家喻户晓,市公安局采取“八进八有”工作措施,共发放禁放宣传单30 万份,制作、悬挂永久性禁放提示牌2500 块,宣传横5000幅,并利用1万余块户外LED屏幕开展禁放宣传,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市政府禁令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城市环境。
除在市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并严格管控外,市警方从12月1日起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行动中,市警方对可能存在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空置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等“七类场所”开展“地毯式”的隐患大排查,利用远程爆炸物品探测仪进行搜爆; 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特别是烟花爆竹储存库、零售点以及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农村超市、农资门市等开展治安检查; 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通行的主要道路及国省道等开展不间断的盘查检查,共排查重点部位和场所35296处,检查从业单位1212家次,发现整改
安全隐患95处,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23起,治安拘留
125人,收缴烟花爆竹3573余箱。
本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警方已经出台了《关于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烟花爆竹重大案件的,视情给
予举报人3万元至8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邯郸警方提示大家: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害人害已,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维护我们的社会环境,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自党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在市主城区范围内,不要在任何时间、因为任何事由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抵制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编审:王文海 责任编辑:苏杨 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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