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警事网讯:(胡聚杰)《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加大《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力度,掀起新一轮宣传发动攻势,持续营造良好禁放社会氛围,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河北省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于12月7日至13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活动。
12月9日下午,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在家乐园超市门口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宣传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页和悬挂条幅的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政策。
同时,治安大队印发《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册2000份,宣传单页20000份,条幅200条,分发至各派出所。各派出所分别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站”,同时安排人员在村庄、小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无死角。
编审:王文海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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